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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2018年春节期间及春季南明河沿线重要节点建筑工

2018-12-05 14:37 来源:未知 浏览: 咨询电话:16685201874

2018年春节期间及春季南明河沿线重要节点建筑工

贵阳市2018年春节期间及春季南明河沿线重要节点建筑工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春节期间在全市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和对南明河沿线综合环境进行全面提升,按照2月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贵阳市住建局从即日起将开展南明河沿线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区(市、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工作及南明河沿线综合环境进行全面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文明施工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亲自抓,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抓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母亲河―南明河的环境综合治理,在春节期间为全市人民营造干净、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熊国玺(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刘 强(市住建局副局长)

          耿乙峰(市建管处处长)

成 员:  岳光兵(市建管处副处长)

     洪 津(市建管处副处长)

      吴 航(市建管处总工程师)

          尹洪卫(南明区住建局局长)

          董学民(云岩区住建局局长)

          孙筑刚(市建筑管理处安监站副站长)

          杨梅祥(市建筑管理处安监站副站长)

          陈 波(市建管处市政站副站长)

          李 永(市建筑管理处金阳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和督促整改,对整体工作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区域

    本次整治工作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南明河沿线所有建筑工地(详见《南明河沿线工地清单》),重点区域为南明区冠洲宾馆周边、甲秀楼周边、团坡桥周边的建筑工地。

    四、整治工作内容

   (一)围挡、围墙

1.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2米,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颜色必须选用深灰色。各建筑工地必须安排专人对围墙、围挡定期检查,进行保洁,不得出现围墙、围挡污损,宣传广告破损、吊挂的情况。

2.围墙、围挡立面必须进行美化,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十九大精神等公益宣传广告。

(二)大门出入口管理

1.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大门,出入口及场内主要临时通道必须用混凝土硬化,并定人、定时对地面进行清扫、洒水降尘。

2.大门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安排专人对出场的渣土车辆、商砼运输车辆的轮胎、底盘、车身(货箱挡板、罐体)等处进行清洗。清洗不达标的车辆,禁止驶出工地。

(三)场内管理

建筑主体外立面安全网不得污损、漏洞,外架拆除时安全网不得吊挂在架体上,临街防护硬棚必须干净、整洁;施工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砂石材料堆场、土石方开挖区域、裸露土体,必须采取防尘覆盖、临时绿化等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商砼拌合站场内必须设置大棚堆放砂、石材料并配有降尘喷淋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对场区内主要通道进行洒水保洁。

(四)施工废水排放

各建筑工地必须设置污水“二级沉淀”设施,施工废水必须经过两级沉淀后有组织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严禁向城市河道内排放施工废水和未经沉淀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施工废水。

五、整治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2月14日前)

 贵阳市南明区住建局、贵阳市云岩区住建局和市级监管机构要按照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细化工作,制定指导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监管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责任区域内的建筑工地、商砼拌合站立即开展施工废水排放、环境卫生、扬尘防治、围墙围挡亮化提升大检查,尤其要突出对甲秀楼滤水坝项目工地、甲秀楼维修改造项目、团坡桥滤石坝项目工地进行全面彻底整治。检查要建立台账,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工地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各监督机构要指定监督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各工地存在的问题在2018年2月14日前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长效监管阶段(2018年2月15日至4月30日)

各监管机构要采取高压态势保持专项整治的成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梳理出的建筑工地落实长效监管责任人员,定人定岗实行长效监管。

六、强化处罚

(一)对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工地和商砼拌合站,监管机构负责限期督促整改,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力度不足、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工地和商砼拌合站,市住建局将按照《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法》、《贵阳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商砼单位给予媒体通报批评;作不良行为记录,记入诚信信用档案;暂停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资格,暂停商砼企业生产和销售直至整改复查达到要求;暂停相关责任人员从事相应的工程管理工作等处罚。

(三)本次整治工作中被通报处罚的建筑工地,不得参与当年文明样板工地评选。同一企业被通报处罚2个及以上工地的,当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不达标,相应的处罚情况记入诚信信用档案。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区住建局和市级监管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和定人定岗监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完成。

   (二)对重点区域内的文化、水务等建设项目,如:甲秀楼附近的滤水坝项目、甲秀楼改造项目、团坡桥滤石坝项目要加大巡查力度,每天安排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项目要及时向市住建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向市主要牵头部门报告。

   (三)各相关区住建局和市级监管机构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含图片、台账、执法通知书等)于每周四下午向市住建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联系人:张力;电话:18685105585;邮箱:1119565803@qq.com
转自 (贵阳市建设管理信息网)